应用范围
高层建筑设置防烟、排烟设施的范围1.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⑴长度**过20m的内走道;⑵面积**过100平方米,消防排烟窗效果,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⑶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2.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设施:⑴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湖北消防排烟窗,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⑵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消防排烟窗哪里买,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⑶封闭避难层(间);⑷建筑高度**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过100m的居住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设施分类编辑防排烟系统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可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两种。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可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等两种)对于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过20m的内走道 。
2、面积**过100㎡,消防排烟窗品牌排行,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建筑物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2)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